舞台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全方位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 民族舞蹈的背景灯要强烈艳丽,顶光、面光要白或淡,主要突出演员的服装、表情、姿势,并用追光突出领舞者;现代舞则增加了电脑灯、频闪灯、烟机等特殊效果设备,适时使用追光灯突出领舞、领唱和伴唱;而对于歌曲演唱类,要根据情和服装确定背景颜色,演出中不易经常变化,顶光和明灯易用淡色,如果参演人数较少,应用灯光缩小舞台轮廓。 戏曲文艺多要突出服装和化妆的绚丽多彩,所以多用白光或淡光,用面光突出演员的表情和手势,但不宜过强,以免面部油彩造成反光。 在器乐演奏会的现场,要根据剧情突出指挥和独奏,运用顶灯、面灯,使观众能看清乐手、乐器及演奏手法,必要时配备台灯,使演奏者能看清乐谱,观众席要保持适当的亮度,使观众能看清节目单。 会议演讲、报告会的演讲台附近要比其他地方亮,但是不能使讲话者感到晃眼,同时要打开一部分顶灯和天棚灯,使观众厅保持一定的亮度,配合适量的面光,使观众能看清台上人员的面部。